主旨:有關本縣承辦「110年度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以下簡稱全中運)結束後,彈性調整110年4月23日(星期五)上班上課日期至110年4月10日(星期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教育處110年2月9日第1102410201號簽准暨全中運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第十次會議紀錄辦理。
二、考量賽事需動用學校教職人員為工作人員及借用部分學校場地,本縣於110年4月17日(日)至110年4月22日(四)辦理110年度全中運,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結束後110年1月21日-26日補班補課,先予敘明。
三、本案考量全中運結束後110年4月23日適逢星期五,經全中運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研商討論,將110年4月23日(五)調整至110年4月10日(六)補班補課,以配合國小新生報到日,有利學校整體規劃及比賽場地復原。
四、請各校須與家長充分溝通並強化學生安全宣導及加強假期期間校園安全。